经商省人事厅同意,湖南省国税系统200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定于6月7日—6月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和面试方式
面试分为税收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知识测试两场。笔试合格线为58分,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均可参加税收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在《湖南人事编制网》查询)。税收专业知识测试完以后,根据笔试成绩和税收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按照拟招聘岗位数的1:5的比例参加综合知识测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税收专业知识测试时间:6月7日8:00—18:00;
综合知识测试时间:6月8日8:00—18:00;
面试地点: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行知楼(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对门,可乘坐7、107、152路公交车到达)。
三、注意事项
(一)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务必在6月4日17:00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考生通过电话或传真确认,电话号码为:0731-5511850、5510689,传真号码为:0731-5510689。逾期未确认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参加面试。
(二)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7:30以前赶到候考地点。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赶到候考地点候考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考生参考前统一在候考室候考,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税收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8分钟,综合知识测试时间为12分钟。税收专业知识测试完当天(6月7日)晚上21:00以后,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hntax.gov.cn)公布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人员名单。
(六)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挥,凡发现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税收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合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税收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
(八)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九)本公告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5510689。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Ο八年五月二十八日